同意英商巴克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ARCLAYS BANK PLC)申請籌設子公司「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同意英商BARCLAYS BANK PLC申請籌設子公司「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證券經紀及承銷業務。
英商BARCLAYS BANK PLC將於國內設立子公司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億元。依規定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須於金管會許可設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公司登記,並申請核發許可證照。(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