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2022年清廉指數排名雖上升1名至第61名,惟其貪污印象指數則連續第3年下跌
國際透明組織馬來西亞分會頃公布,根據該組織德國總部公布2022年國際清廉印象指數(CPI)顯示,馬國在180個接受調查之國家中,獲得47分(滿分為100分),排名上升至第61名(2021年得48分,排名第62位)。在東協國家中,馬國排名居第2位,次於新加坡(第5名)。馬國自2020年至2022的貪污印象指數得分已連續3年出現下滑。分別為51分、48分及47分。
該組織認為,馬國清廉指數得分持續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政府在打擊貪污及加強人權記錄的行動有限,例如政治獻金法無法落實、監督員警委員會變成無效版本的獨立員警行為委員會(IPCC)及仍有居留所死亡案例發生;(二)缺乏促進反貪污委員會(簡稱反貪會)改革之政治意願,使其變得更獨立、更有效率;(三)濱海戰鬥艦LCS課題缺乏透明度,無法從中學習避免同樣事件重演,其中官方機密法令亦是導致該涉及公共利益的課題缺乏透明度的原因;(四)法庭針對部分政治貪污案的裁決,宣判為釋放不等於無罪,造成民眾的負面印象,致總檢察署需給予更清楚的解釋;(五)對於全國反貪污計畫(NACP)的執行薄弱,直至去(2022)年底,成效仍十分有限;(六)總稽查司報告發現許多問題,惟未有懲戒效果,造成公共服務能夠脫罪的文化,因此修訂反貪會法令,納入政府部門行為不當的條規,有助於加強公共服務的問責制度。
該組織提出四大建議:(一)落實資訊透明度,包括將官方機密法令之範圍縮小至僅限國安專案,讓涉及公共利益相關事項得以公開、將所有政府合約及相當之文件進行解密,落實資訊透明、對於高曝光貪污案定期更新狀態;監督反貪污計畫(NACP)的執行,並分享其進度;(二)公共行政:加強政府首席秘書在執行反貪污計畫之傳達責任;政府採購遵行國際廉政標準、授權由國會批准大型計畫;強制被定罪的公務員在上訴階段進行停職處分;(三)建議修改或制定特定法令,改善政府透明度:包括2010年吹哨者法令、1954年選舉罪案法令、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將問責犯錯公務員納入)、制定政治獻金法、採購法令、監察法令(Ombudsman Act)、公布財產法令(強制政治人物及高級公務員向公眾公佈財產),以及(四)加強反貪會之權責:包括將原本由政府部門撥款之預算,改由國會批准、擁有獨立行政及人事權、授反貪會權直接向國會報告、修訂強化反貪會職權之相關法令及憲法。(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