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監會擬大幅提高外資銀行註冊資本門檻

2013/10/09 09:47

精實新聞 2013-10-09 09:47:46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上證報報導,大陸銀監會近日對《外資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並公開徵求意見;在大陸設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註冊資本門檻擬將大幅提高。

上述辦法不僅更名為《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同時對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的設立條件、業務審批等進行了全面調整。原辦法規定的「獨資銀行、合資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調整為「擬設立的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註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業內人士認為,這會將一批較小的外資機構拒之門外,但同時,也將大幅提升未來外資銀行的資質和風險承受能力。

為適應新的監管要求,新辦法增加了外國銀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的相關規定。外國銀行設立分行、外商獨資銀行設立分行、及中外合資銀行設立 分行等規則基本上延續了舊辦法的規定,但對於申請人的資本充足率狀況不再統一做8%的強制性要求,而是要求其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金融監管當局以及銀監會 的規定。

在此次修訂的辦法中,對於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衍生品交易業務,監管部門也秉著「從嚴」的原則進行了調整。新辦法明確,外資銀行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的資格分為基礎類資格和普通類資格。其中,普通類資格銀行可從事非套期保值類衍生產品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為港澳地區銀行的大陸分行服務於港資和澳資企業提供了便利,特別允許其在大陸開業1年以上即可申請人民幣業務。而從事其他人民幣業務的開業年限要求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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