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科*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5億元

2021/05/0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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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8)長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15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不低於面額之102.5%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未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辦法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8.買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與發行條件,以及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之修正或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上述發行總額上限內全權處理,其並得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
(2)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向中華民國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3)為配合本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人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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