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3-09-27 09:20:3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行政院3月指定金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平台的主管機關,金管會以循序漸進方式強化國內虛擬資產平台對客戶的權益保護。在經過參考歐盟、日本、韓國等國規定,並參酌我國業者與專家學者等各方意見,金管會昨(26)日公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待後續虛擬貨幣公會成立後,將會依此指導原則訂定自律規範,強化產業自律及消費者保護。
金管會指出,此次訂定的指導原則包含10大重點,第一是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如有透過平台發行的虛擬資產,發行人應於其網站公告所編製白皮書(且要求應至少揭露一定內容),平台應公告該網站連結;第二,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業者應就虛擬資產白皮書內容與上下架訂定審查標準及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之分離保管:平台就虛擬資產交易及其款項代收付業務收受客戶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應與其自有之上述資產分離保管。第四,交易公平及透明度:平台應訂定虛擬資產交易規則並公告,及應建立確保市場交易公平的相關機制。第五,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平台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以落實客戶保護規定。
第六,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之管理機制:平台應就其持續營運、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的私鑰等建立管理制度。第七,資訊公告揭露:就上述虛擬資產發行與商品上下架、資產分離保管、交易資訊與規則及客戶保護等事項,平台應充分公告揭露。第八,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平台應建立內控內稽制度等機制,並應確保其運作具獨立客觀,及同意接受金管會或所委託機構辦理實地查核。
第九,個人幣商:自然人從事虛擬資產業務,向金管會申報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者,其聲明內容與品質須與法人組織相當。第十,境外幣商:境外虛擬資產平台業者非經依公司法辦理登記,並向金管會辦理並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者,不得於我國境內或向國人進行業務招攬。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金管會目前先從建立業者自律開始,待強化客戶信賴基礎,行業才能經營得久,未來金管會再看產業發展,循序漸進調整監理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