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2月14日核准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基金保管機構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3億元。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含);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投資等級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