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364)倫飛-倫飛電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特別股股息公告
一、本公司97年至110年度應發甲種記名式特別股股息,依章程規定每年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共計應發新臺幣(下同)404,712元,並於111年6月10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茲訂定111年7月22日為特別股配息基準日,111年7月29日為股息發放日。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7月18日起至111年7月22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特別股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7月17(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