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1-05-21 16:30:0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隨著金管會宣布股東會全面因防疫而延後召開,電機大廠東元(1504)經營權之爭的戰線繼續延長;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之子、改革派代表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今(21)日發布聲明指出,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近日大動作前往台北地檢署對他等人提告,實屬烏龍告訴和刻意抹黑,並呼籲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1605)公司監督東元,避免再次發生大同股東常會亂局之憾事。
黃育仁表示,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今(110)年5月7日方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然而,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林久真之立場嚴重令人質疑,顯有公私不分、偏頗之情。
黃育仁指出,倘若依照林久真之標準,其身為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對於近日媒體報導東元集團耗資約8億,聘用麥肯錫為集團營運提供顧問服務,且東元電機董事長邱純枝之子任職於麥肯錫之事,林久真有無進行相關查核?有無查核東元集團鉅資聘用麥肯錫,對東元營運之成效為何?況若媒體報導屬實,何以林久真未對東元董事長邱純枝提出刑事背信告訴?由此顯見,林久真近日大動作前往台北地檢署對他等提出告訴及告發、接受媒體採訪等種種作為,實屬烏龍告訴,刻意抹黑。
黃育仁更表示,況且,菱光於110年4月19日以東元電機股東之身分,發函請東元電機提供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案之實際尺寸選舉票格式(即倍率為100%)及詢問選票分割、股東會出席報到、選票交付等一般股務事項,然東元於110年5月7日回函中不但未提供選舉票格式,甚至對於所詢事宜,均敷衍未做明確回應,現如今又由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光元實業指派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林久真出面惡意中傷、提不實指控,是否又想利用媒體報導、製造流言等方式,達成違法刪除菱光科技等徵求人合法徵求之委託書暨所代表之表決權、選舉權?違法不發給或短給表決票、選舉票?等目的,這種種嚴重損害股東權益的事情如若發生,對於東元電機跟臺灣的公司治理都又再是一次嚴重的戕害跟挫敗。
黃育仁表示,菱光身為東元電機股東,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公司共同要求、並監督東元電機於110年股東常會當日,在疫情下應合法順暢提前讓股東報到、入場,讓股東可以順利儘速取得選舉票及表決票、辦理選票分割,並讓股東有充分投票、發言之機會及時間,避免再次發生109年大同股東常會亂局之憾事。
黃育仁並表示,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股務事務,菱光在此亦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公司共同要求並監督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應嚴守股務中立原則,並應立即提供包括選舉票格式、選票分割等攸關股東投票權公平、公正行使的相關資訊給所有有需要的東元電機股東,確保股東常會公平、公正的進行。
最後,黃育仁也重申,菱光科技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公司及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共同攜手讓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成為疫情下召開股東常會之合法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