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得:「迅得二」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3/24

2025/03/12 13:3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38)迅得-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114年03月24日,為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2
2.公司名稱: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迅得二,代碼:64382)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4年03月2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若未於114年03月24日前至往來券商辦理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將依收回基準日114年03月20日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即每張台幣壹拾萬元)現金收回未轉換之迅得二,以匯款或開具支票方式給付予各債權人,銀行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2)「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後仍有投資人於市場買賣,為避免投資人因以高於面額價格(即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買進取得迅得二,但未及時於轉換申請期限前申請轉換,而有投資損失,特再次公告相關訊息,以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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