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1-06 10:07:21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商務部表示,中國大陸昨(5)日就歐盟部分成員國的太陽能補貼措施,提出與歐盟及其相關成員國在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下進行磋商,正式啟動世貿爭端解決程序。
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歐盟的法律規定,如果太陽能發電項目的主要零組件原產於歐盟國家,該項目生產的電力即可獲得電價補貼。
中方認為,該補貼措施違反世貿組織協定關於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的規定,構成世貿組織協定禁止的進口替代補貼,並嚴重影響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出口,損害中國大陸作為世貿組織成員的正當權益。中國大陸政府有權利也有責任為本國太陽能企業爭取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
沈丹陽指出,大力發展太陽能光電等可再生能源,有利於解決全人類面臨的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等嚴峻挑戰,符合各國共同利益。各國應當著眼長遠,加強產業合作,開放國際貿易,而不應出於短期利益需要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
沈丹陽重申,中方堅決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將堅定行使世貿組織成員權利,維護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