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904)遠傳-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國內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公告
依據:
1、本公司110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
2、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3月23日證櫃債字第111000172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1月27日證櫃債字第1110000676號函,取得社會責任債券發行資格認可。
3、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4、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總額新臺幣貳拾柒億元整。發行期限為五年期。
3、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0.88%。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4年6個月及5年各還本50%
(4年6個月償還金額為本金加計應計利息)。
(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計息基礎依實際天數/該年度實際總日曆天數計算。每壹仟萬元債券付息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遲延利息。
(三)、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之償還資金將由自有資金、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籌資方式支應,並於各還本付息日前一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備付到期本息。
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符合本公司於 111年度編製之社會責任債券投資計畫書之借款。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111年03月11日止,國內未償還公司債餘額共計新臺幣29,800,000仟元整。
8、公司債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章程所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42,000,000仟元整,分為4,2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32,585,008,100元整,分為3,258,500,81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新臺幣66,100,780仟元(截至110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報數)。
11、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代收款項銀行:不適用。
13、承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不適用。
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16、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代理還本付息事宜及製作扣繳憑單寄發與債權人,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簽證機構:不適用。
21、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111年03月23日開始募集,並於111年03月29日完成募集發行,款券將於發行當日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