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短波》小資族群投保術 自攢長富傳家寶

2012/10/05 19:08

精實新聞 2012-10-05 19:08:44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根據統計,去(100)年國內家庭平均每戶儲蓄金額為新台幣17.9萬元,創20年來新低。全球降息趨勢確立,僅靠國內現有的退休制度,將難以維持一般民眾在沒有相關優惠福利條件下的生活品質,更遑論給下一代有力的支持與保障。中國人壽推出「中國人壽長富年年終身保險」兼具保險保障與財務規劃的功能,繳費期滿後年年可領回保險金額18%的生存保險金設計,讓一般民眾也可以享有屬於自己的「十八趴」退休金,並能將保障延續至少三代。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副總經理洪祝瑞表示,「中國人壽長富年年終身保險」具有繳費期滿後可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的特色,繳交保費期間只投入不領回,累積保單價值,繳費期滿後每年即可領回保險金額的18%,並可以依不同需求選擇2年、6年、10年與20年期的方案。該保單以台幣計價,無匯率風險,透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的設定,可做為資產傳承、兒女教育基金或是退休基金的工具。

在壽險保障方面,「中國人壽長富年年終身保險」會按身故時的「當年度保險金額」、「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已繳「年繳化保險費」乘以一點零六倍扣除已領取之生存保險金總額後之餘額,三者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所以可以透過生存保險金受益人與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設定,將保障延續給下一代甚至下兩代,充分發揮保單的最大價值。

舉例來說,第一代以55歲祖父為要保人,投保10年期、保險金額100萬元「中國人壽長富年年終身保險」,並設定以第二代30歲的兒子為被保險人、剛出生的第三代孫子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年繳保費為834,653元。在生存保險金受益人部分,則設定祖父本人為第一順位的生存金受益人,兒子則是第二順位生存金受益人。10年繳費期滿後,此張保單開始年年給付保險金額的18%,也就是每年領回18萬元生存保險金。此時祖父(要保人)為64歲,等於可領取每年18萬的退休生活費,假設到76歲時身故,總計可領13次共計234萬元;之後由兒子(第二順位生存保險金受益人/被保險人)繼續領取生存保險金,假設從52歲開始領到82歲身故,總計領了31次共計558萬元,可當成父親每年留給兒女的生活津貼或給孫子的教育基金;之後指定第三代做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讓財富及父母的愛都能代代傳承。

三代保單規劃範例

家庭成員 祖父/母(第一代) 兒子/女兒(第二代) 孫子/孫女(第三代)
保險身分 要保人&第一順位生存金受益人 被保險人&第二順位生存金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規劃目的 生存保險金當作自己退休所需費用 祖父母資產傳承,為第一代給兒女的每年生活津貼 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定給第三代,讓第三代能夠有一整筆資金作為創業或退休資金
投保時性別/保險年齡 55歲/男性 30歲/男性 0歲/男性
建議險種/保額&年期/年繳保費 中國人壽長富年年終身保險/繳費期間10年期/保險金額100萬/年繳保費$834,653元  -
該保險商品還本特色 繳費期滿後每年給付保險金額的18%(18萬)給生存保險金受益人
生存保險金受益人預計領取生存保險金總金額 234萬(領取至76歲) 558萬(領取至82歲) -
各順位生存保險金受益人開始領取生存保險金時的保險保障/保單現金價值 $9,027,000/8,634,200 $9,026,500/8,846,500 $9,829,600/9,649,600
 資料來源:中國人壽,徐伯豫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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