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4-04-14 06:08:44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內控缺失,金管會對幸福人壽祭出重罰,除罰鍰660萬元外,且禁止新增不動產投資,並調降董監酬勞兩成,為期6個月,並要求該公司就內部缺失提出檢討改善措施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金管會表示,去年進行專案檢查時,發現幸福人壽辦理資金運用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且未落實公司治理等多項缺失,決議懲處。
金管會指出,幸福人壽的違規缺失包括辦理採購、委任律師等業務有與利害關係人交易、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對象的歸戶資料未建檔;辦理不動產投資違反保險法及「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辦理國內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發生未留存相關文件及未符避險目的等相同缺失事項。
另外,在內控部分,如投資國內股票有未經授權且非帳戶經理人指示交易人員下單、聘用外部顧問程序未符所定「組織規程」、聘用對象未符所定「專業顧問委任辦法」的資格條件、公司部分辦公場所及人員於大部分工作時間辦理董事長所屬事業事務,影響公司業務營運及人力資源。
且公司章程未明訂設置駐會董事及常駐監察人即逕行設置、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績效評估及風險評估報告有未依所訂內控制度定期(每月)向董事會報告、從事避險目的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尚未依個別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訂定交易額度限制,且未有定期控管記錄情事,及辦公室裝潢修繕採購作業經查有未依公司所訂「採購作業管理辦法」辦理等缺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