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Q2財報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2022/08/09 21:5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01)華冠公告本公司111年第2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1/08/0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前言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111年6月30日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並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111年及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58,576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之6.34%,負債總額分別為11,478 仟元,佔合併負債總額之2.44%,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為(5,805)仟元及(6,667)仟元,佔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4.79%)及(15.00%)。又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七)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民國111年6月30日之採用權益法投資為396,188仟元,其民國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暨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投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8,718仟元及20,241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1 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四)所述,華冠集團因持續虧損截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累計虧損為新台幣1,658,001仟元,達實收資本額79.7%,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產為新台幣52,499仟元,該等情況顯示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核閱結論。

其他事項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0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並於民國110年8月12日出具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之核閱報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群 智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呂松裕 金管證(六)字第0960003779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陳芓(人+予) 金管證(六)字第0940112583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1/08/09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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