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修訂碳排交易體系(ETS)監控與報告執行規章
因應歐盟ETS指令修訂,歐盟執委會前於2024年7月1日公告修訂ETS監控與報告(monitoring and reporting)執行規章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
依據歐盟執委會氣候總署(DG CLIMA) 2024年9月25日發布新聞稿,執委會於同年9月23日採認前述執行規章內容,修訂內容重點包含:
(一) 認定ETS所涵蓋之特定低碳燃料(如非生物源之再生能源及合成低碳燃料)排放量為零。
(二) 改善生質能源及永續航空燃料之規定,以確保符合永續性與溫室氣體減排相關標準,及避免重複計算排放量。
(三) 如何將運輸及排放之二氧化碳量化。
(四) 倘遇有溫室氣體排放「在化學上永久與產品結合」(permanently chemically bound in a product)之情形,應如何計算。
(五) 對航空產業之非二氧化碳影響(例如持續尾跡及氮氧化物顆粒)之監測與報告要求。
前述新規範將自明(2025)年首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