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7)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9/24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金管會對新光人壽違反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1項及第4項懲處。
4.處理過程:金管會對新光人壽辦理外匯價格準備金檢查所列缺失事項,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5.處分情形:罰鍰新臺幣24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4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無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就外匯價格準備金調整完竣,後續並檢討改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