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規劃》聰明規劃保險 注意贈與免稅額度

2013/12/09 19:31

精實新聞 2013-12-09 19:31:19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年終將至,您今年做保單健檢了嗎?提醒您別忘了依照自己目前的風險需求,填補適額的保險,才能轉嫁風險。當然也要提醒您,除了保險額度之外,也別忘了檢視保單的受益人與要保人,聰明運用,才能在報稅時,省下稅金。

【善用保險扣除額 自身權益別忽略】

台灣保險覆蓋率世界第一,許多民眾都擁有二張以上的保單,因此也常有保戶對於保險的相關稅務規定產生疑問。其實,在申報所得稅時,每個人都有保險費的列舉扣除,最高可扣除24,000元,可列入的包括商業保險的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年金保險。另外,勞保保費、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及國民年金保費也可列入扣除額,而全民健康保險費則可以全數扣除,不受金額限制。

【想為子女累積資產 別忘了要保人與受益人填為同一人】

在一般商業的保險部分,有不少父母想為子女累積未來的資產,因此為子女規劃了生存險、年金等商品,不過在填寫要保人與受益人時,別忘了特別注意要保人與受益人是否為同一人的相關稅務問題。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副總經理洪祝瑞提醒,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假設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因為生存保險金與滿期保險金的給付並沒有贈與的行為產生,所以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但若是受益人並非要保人時,也就是要保人繳保險費、受益人領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當年度總額如超過220萬元,就可能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另外,依據財政部公告102年繼承及贈與的免稅額及扣除額,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因此子女當年從保險獲得的給付,需與其他來自雙親額外的贈與加總,只要總額超過220萬元時,也將會被課贈與稅。提醒您要注意額度,在規劃時要多加注意。

不過父母於子女婚嫁當年所贈與的財產,可再多100萬元,也就是說子女婚嫁當年的免稅額度可提高為320萬元不列入贈與總額,也可免繳納贈與稅。

【為子女繳交保費 亦計入贈與額度】

不少保戶為了避免贈與的問題,會將保單的要保人列為子女,心想這樣就可以避掉贈與稅的課徵。不過事實上,保費在繳費時仍可追查資金的來源,尤其子女並未有謀生能力時,並沒有辦法繳出保費,因此可以推斷保費的來源多來自於父母,因此只將要保人與受益人列為同一人,但是保費來源並非要保人時,仍要算為贈與,一年內若贈與超過220萬元,就會被課徵贈與稅。

【保單檢視也要注意受益人 指定分配更好】

除了生存金的受益免稅額度之外,也提醒您,目前遺產稅對於每戶的保險免稅額度為6000萬元。不過更該注意的應該是受益人的指定,不少保戶在投保時都會填寫「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即被保人身故後,將會依照民法的繼承方式繼承身故給付。不過隨著被保人的家庭型態轉換,例如從單身到結婚,甚至有子女,若受益人填寫法定繼承人,那麼身故給付的順序,將會有所改變。以有家庭的被保人來說,受益人會是配偶與直系卑親屬優先獲得給付,或尚未有直系卑親屬,父母才會獲得繼承權,但仍需要與配偶對分。

保險專家解釋,不少「三明治」族群(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會透過保險來預防不確定的財務風險,即若不幸真的發生,至少還有保險給付能減少突如其來的經濟壓力衝擊。不過將受益人填寫為「法定繼承人」,在要保人已有配偶與子女的情況之下,父母將無法獲得保險的給付。因此建議想要透過保險來將風險轉嫁,並且想將部分保險金留給父母的保戶,最好能夠指定受益人,才能夠確保父母面臨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哀傷之餘,至少不用擔心晚年的生活無人照料。此外,也建議您除了指定受益人之外,最好也將分配的比例填上,才不會讓家人處理起來有諸多的糾紛與不愉快。

另外,保險法中明令規範「各項保險金申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因此在填寫受益人時,最好也告知受益人的權利,避免因為錯過了申請的時機,而無法申請保險給付。

各類型保險要、被保險人及各保險受益人相關受益事項(贈與免稅額度認定係以贈與人每年度贈與總額小於220萬時免課贈與稅)

相關條件/儲蓄險型態 滿期保險金型 利率變動型壽險(滿期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 生存保險金型 滿期保險金型或生存保險金型
要保人 父母 父母 父母 子女
生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受益人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當年度贈與金額認定 當年度合計滿期保險金 當年度合計滿期保險金 當年度合計生存保險金 當年度合計父母幫子女繳納的保險費
贈與時間點認定 滿期保險金到期給付日 滿期保險金到期給付日 每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日 每次繳費日
繳納贈與稅條件 當年度所領「滿期保險金」加總金額>220萬 當年度所領「滿期保險金」加總金額>220萬 當年度所領「生存保險金」加總金額>220萬 當年度累積實繳保費加總金額>220萬
備註 當年度若同時領取「滿期保險金」與「生存保險金」等,加計之總金額>220萬,超過部分即需繳納贈與稅。 同左 同左 1. 因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滿期保險金」與「生存保險金」之給付並無贈與行為,無論金額多寡皆無須計入贈與總額。
2.父母替兒女繳交之保費須計入贈與額度
資料來源:保險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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