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旭矽材私募普通股174萬股案,董事會決議每股訂11.5元

2024/05/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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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2)華旭矽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2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B.已洽定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
林哲偉 無
林誌祥 無
C.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名稱: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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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育業 95% 前十大股東
陳文淑 2.5% 無
林育傑 0.5% 無
林育堯 0.5% 無
陳聯自 0.5% 無
曾麗珍 0.5% 無
方淑珍 0.5%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74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不超過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價格依據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訂定。
B.本次私募應募人認購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並無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股價之情事。
C.本次私募擬以113年5月28日為定價日,定價原則為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以前三十個營業日均價14.22元為基準,或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112年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8.98元為基準,取二者較高者為參考價。故係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均價
14.22元為參考價格,而實際私募發行價格則以不低於此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D.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為11.5元,為參考價格之 80.87%,符合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價原則。
E.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依據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普通股之流動性有三年轉讓限制,故本次實際私募發
行價格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A.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B.資金運用進度:本次私募款項預計於113年6月4日募足,待驗資完畢後,隨即投入公司營運周轉所需。
C.預計達成效益: 改善財務結構,以提升本公司競爭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慮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
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5/28
11.參考價格:14.2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1.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 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
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A.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29日至113年6月4日。增資基準日為113年6月5日,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B.為配合本次私募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或文件等一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C.本公司於112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不超過20,000,000股,且授權董事會於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瓣理,而因辦理112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後
,已達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次數。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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