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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補充說明111/11/24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伍億元整,分為甲券、乙券兩種,甲券為新臺幣玖億伍仟萬元整,乙券為新臺幣肆拾伍億伍仟萬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為五年期,乙券為十年期。
8.發行利率:甲券為固定年利率1.62%;乙券為固定年利率1.82%。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因營運所需而發行之商業本票。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行。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