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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錸寶-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
一、本公司於113年02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7,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3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543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3年5月22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74,651,6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計新臺幣746,516,75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之股份:股款繳納憑證17,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70,000,000元。
(三)增資後累計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91,651,6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16,516,750元。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採無實體發行)。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
(一)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3年5月22(星期三)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查詢,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各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劃撥作業。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