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87)吉茂-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已於113年11月25日截止,惟有部份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特再催告,自113年12月3日至114年1月3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鹿港分行及全台各分行辦理股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2)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盡速將所認購之股數,撥入其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