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翔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購入新北市土城區頂福段1地號等5筆及沛陂段754-20地號之土地
2026/04/20 19:5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5)皇翔-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購入新北市土城區頂福段1地號等5筆及沛陂段754-20地號之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土城區頂福段1地號等5筆及沛陂段754-20地號之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5/4/20~115/4/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1,105.92㎡,折合3,359.5408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1,029,299元
交易總金額:3,457,971,822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皇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慶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廖羚君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考量未來營運計畫,且因該地段佳,故向關係人購入此土地。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3)前次移轉價格:部分持有土地係關係人取得日期已逾五年以上、部分關係人
取得日期未逾五年。其中屬取得日期未逾五年部分之前次移轉價格為47,587,497元。
(4)前次取得日期:102年3月~114年9月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契約成立時支付15%
(2)增值稅單核發後支付15%
(3)產權移轉完成支付70%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1)部分持有土地係關係人取得日期已逾五年以上係參考鑑價報告
(2)部分持有土地係關係人取得日期未逾五年以上係依據前次移轉價格
加計相關成本、設算利息及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3,474,442,098元
陳銘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3,484,322,650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羅一翬
陳銘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銘光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羅一翬:(105)北市估字第000226號
陳銘光:(91)北市估字第000009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業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
林金波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3335號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興建住宅大樓及出售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4月20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3,457,971,822元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