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專頁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合規重點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讓進口商及間接報關代表(indirect customs representatives)掌握相關重要資訊,爰於CBAM專頁公布合規重要資訊,並列出相關實用連結與聯絡窗口。
前揭針對進口商及間接報關代表之CBAM合規重點,綜整如下:
一、何謂CBAM:CBAM係歐盟針對進口至歐盟之高碳排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之碳排,設定公平價格之工具,以鼓勵非歐盟國家採用更潔淨之工業生產。
二、哪些產品適用CBAM:包括水泥、鋁、肥料、鋼鐵、氫、電力等產品納入CBAM規範,其詳細資訊詳CBAM產業別專頁(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sectors_en)。
三、如何符合CBAM規定:
(一)須持有CBAM授權(authorisation)或申請參考號碼(application reference number)。
(二)針對每曆年(calendar year)進口量超過50公噸及所有電力與氫之進口,強制要求(mandatory)進口商或間接報關代表必須持有有效之CBAM帳戶號碼或申請參考號碼,以確保貨物放行進入歐盟自由流通。
四、如何取得CBAM授權(authorisation):
(一)申請者必須於貨物進口前提出申請,最遲在2026年3月31日前。
(二)申請步驟如下:
1.向所屬之會員國主管機關(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y, NCA)申請註冊,以進入使用者管理與數位簽章系統(Uniform User Management & Digital Signatures, UUM&DS)。
2.透過會員國主管機關,取得UUM&DG使用者身分,以進入授權管理模組(Authorisation Management Module, AMM)。
3.在AMM之CBAM登錄系統(CBAM Registry)啟動並提交申請。
五、查核數量為何:超過50公噸即須符合CBAM要求,若不符合規定,進口商及間接報關代表可能面臨報關遲延及罰款,進而可能中斷其供應鏈。
六、CBAM如何執行與追蹤:海關機關將併同其他海關程序與風險管控,查核CBAM帳戶號碼。會員國主管機關將透過CBAM Registry監控合規情形,並對不合規者處以裁罰。進口商需直接與所屬會員國主管機關聯繫相關申請協助,若有任何問題,可洽會員國主管機關聯絡窗口。(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