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4-12-25 17:00:2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監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到,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股東、職工等利益相關方的溝通,結合實際推進章程修改和人員選任工作;下一步,金監總局將指導金融機構穩妥有序落實相關要求,持續健全公司治理,以更加完善的內部治理,為金融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根據公司法的最新規定,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事會、職工董事設置等要求。《通知》指出,允許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優化監督機構設置;可繼續保留監事會、監事,也可選擇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履行監事會職責,不設監事會或監事。
《通知》要求,職工人數三百人以上的機構,除依法設監事會並有職工監事者外,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職工董事。職工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此外,《通知》明確,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不得兼任職工董事,以避免利益衝突。考慮到設置職工董事需充分徵求各方意見,並履行企業民主管理有關程序,金監總局將結合實際情況,指導各類機構穩妥有序做好章程修改、人員選任等相關工作。
制定《通知》是落實公司法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金融機構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治理架構,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靈活性和有效性,有利於保護職工權益,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強化內部監督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