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可銷售國內投信所發行多幣別基金

2014/04/11 07:32

精實新聞 2014-04-11 07:32:41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金管會最新宣布,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近日進一步開放銀行國際業務分行(OBU)得銷售國內投信發行的多幣別基金,但OBU客戶僅限於投資外幣級別。

金管會表示,OBU對境外客戶辦理外幣信託業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其投資標的組合內容不得涉及台幣計價商品。此次為擴大國內投信基金的銷售通路,將開放OBU得受託投資於「境外基金」以及「國內投信事業所發行含新台幣級別之多幣別基金之外幣級別」等投資組合涉及台幣計價商品的基金商品,但此類基金投資於國內證券市場的比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價值30%。

同時,金管會指出,為發展我國國際債券市場,打造台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該等基金對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含寶島債)投資,將得排除於投資國內證券市場比率限制的計算範圍。

金管會重申,OBU應依董事會所通過內部作業規範辦理該業務,切實執行認識客戶、商品適合度分析與商品上架審查等程序,並應充分向客戶說明商品風險與特性,以強化資訊有效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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