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權證應注意權證到期日,以維護自身權益。
證交所表示,確保市場交易安全為證交所一貫的使命,讓大眾投資更穩當為證交所積極推動的重要理念,為維護投資人交易時的各項權益,證交所藉由分享實際查核案例提醒投資人注意,期使投資交易更安全、更安心。
【投資小百科】-案例分享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申訴某證券商,投資人於104年2月買進該證券商所發行的某檔認購權證,5月底連結的標的證券股價,已超過伊當時買入該檔權證時的股價,投資人質疑該檔權證不漲反跌,認為係證券商坑殺投資人。經證交所查核後,發現投資人2月購買至5月底已逾3個月,該檔權證到期日為104年6月中旬,權證的時間價值隨到期日接近而遞減,即使標的證券的股價不變或小幅上升,但仍屬價外權證,故權證價格已因時間價值流失而往下掉,致投資人誤以為證券商坑殺投資人。
※竭誠為您服務,證交所小叮嚀※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權證投資最大特色,是利用時間價值換取標的證券價格波動所帶來的利潤,當投資人欲以較低的成本獲取較高的報酬時,也要注意權證的價值會隨時間消逝而有顯著遞減,且愈接近到期日時間價值會有流失速度越快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