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心科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現增或現增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DR,不超過1000萬股(補充)

2021/03/05 08:5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33)晶心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補充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1,000萬股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擬提請110年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發行價格:未定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之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
(2)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之訂定,係參酌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不得低於(a)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國內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b)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價格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而鑒於國內股價常有劇烈短期波動,故其實際發行價格於前述範圍內,授權由董事長依國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價及彙總圈購情形等,洽證券承銷商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向外公開發行部份之承銷方式,將授權董事會採公開申購配售或詢價圈購擇一進行:
A.若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10%~15%由員工按實際發行價格優先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對外公開發行,其餘75%~80%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持股比例優先認購,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B.若採詢價圈購方式: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10%~15%由員工按實際發行價格優先認購外,其餘股份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擬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發行。另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2)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2)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員工未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本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轉投資、投資高階技術產品之軟體、設備及相關技術、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及/或支應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用途,並預計於資金募集完成後二年內完成資金之運用,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如發行條件、發行辦法、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為配合本次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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