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證協表態 對境外證券駐地機構管理料趨嚴

2013/01/16 13:52

精實新聞 2013-01-16 13:52:26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中證協加強境外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會員管理。大陸證券業協會發佈實施《中國證券業協會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處特別會員管理規則》,符合條件的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處,經向協會申請並獲批准,將可成為協會的特別會員。

上證報引述協會表示,發佈該規則意在加強與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處的交流與合作,完善行業自律管理。按照規則,在大陸設有多家代表處的境外證券類機構,應選擇其中一家代表處申請成為協會的特別會員,駐華代表處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申請成為協會特別會員的境外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處,須具備經大陸證監會批准設立併合法存續、最近一年無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受主管機關處罰的情形、擁護協會《章程》並接受協會管理等條件。

獲准成為協會特別會員後,駐華代表處特別會員將可享有的權利包括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透過協會向有關部委反映意見和建議;對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進行聽證、陳述和申辯;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並獲得協會服務;對協會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督等。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