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短波》婦女健康險理賠 貼心叮嚀三部曲

2013/05/31 19:00

張小姐定期接受子宮頸抺片檢查,以往均為正常,但最近在一次例行性的子宮頸抺片檢查中發現異常並被醫師建議接受進一步的檢查。張小姐於一個月後向保險公司投保健康險,可是沒將投保前兩個月內曾接受抺片檢查結果為異常的情事向保險公司告知,張小姐投保後三個月因身體持續不適求診,後來被診斷出罹患子宮頸癌第一期,住院並完成手術治療之後,張小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拒賠,張小姐感到非常不滿!

中國人壽執行副總經理陳劍雄表示,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民國100年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理賠的人數超過780萬人,而保險申訴案件中超過八成來自健康及傷害保險的爭議;其中婦女投保健康險經常發生的理賠爭議項目包括妊娠、癌症、婦科疾病等,上述張小姐的案例是常見的理賠糾紛,許多人碰到保險理賠問題經常感到混淆,中國人壽整理三種女性較常發生的理賠爭議類型,提醒女性朋友在投保時多留意,以減少後續理賠糾紛。

帶病投保或投保前身體不適應據實告知:

保戶投保醫療險時,保戶若先前就有某種疾病,在投保時可能會被列為除外責任,未來如因該病症而產生的醫療行為,保險公司是可以不予理賠的。

以張小姐的案件為例,投保前一個月她因抺片結果異常並被醫師建議進行進一步檢查,雖投保當時張小姐可能不確定自己罹患的是何種疾病,但在理賠申請過程中,保險公司仍可能會認定張小姐投保前之子宮頸抺片檢查異常與投保後的子宮頸癌有因果關係而拒絕理賠。

除此之外,在投保時保險公司都會要求保戶做健康狀況的告知,本案張小姐於投保時沒有將近期子宮頸抺片檢查異常的狀況據實告知保險公司,因此保險公司可能主張張小姐違反告知義務而解除她投保的保險契約,中國人壽理賠部資深經理許鴻儒強調,投保時據實告知健康狀況是很重要的,對於要保書上詢問之告知事項,保戶無論是故意隱匿、過失遺漏或是不實說明,如被發現,保險公司除了不賠之外,若在契約訂定兩年內,保險公司都有主動解除契約的權利。

妊娠理賠須注意除外範圍:

懷孕生子是人生大事,也是女性朋友最常詢問的保險理賠項目之一,像是擇吉日剖腹、前胎剖腹產致下一胎再次剖腹產、懷孕過程的相關治療、人工受孕等引起的病症,這些狀況到底賠不賠?許鴻儒表示基本上因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是被列為醫療險之除外責任的,醫療險不予理賠,但像是子宮外孕、葡萄胎、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產後大出血、子癲前症、子癇症、萎縮性胚胎及胎兒染色體異常的手術屬於例外項目等,是可以理賠的。

另外若屬醫療行為上必要且符合保單條款約定的流產、剖腹產…等,醫療險也會理賠。但要注意的是,申請妊娠理賠相關的給付項目,需備妥診斷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後續理賠申請。

癌症與癌前病變的認定,理賠有差異:

癌症歷年高居國民死因首位,越來越多人重視防癌險的規劃,但投保時需釐清保障內容,以免產生後續糾紛。其中癌症的認定就經常發生理賠爭議,以女性好發的子宮頸癌為例,在醫學上一般將子宮頸癌前病變依程度分為CIN I、CIN II、CIN III 及原位癌(CIS),由於CIN3與CIS 間界線常常難以區分,病患又往往從醫師口中或診斷書上的記載,即認定其所罹患的CIN3 就是原位癌(CIS),但在保單條款中一般是約定以「病理切片檢驗報告」為理賠的依據,另以癌前病變的理賠案件在防癌險的申請中會使保險公司與保戶雙方經常產生爭議。

此外,不同保險公司對於癌症併發症或原位癌的理賠也不盡相同,所以投保時要特別留意醫療給付的項目。保戶若被確定診斷罹患癌症需進行手術,因不同手術內容在理賠給付比例上並不相同,許鴻儒也提醒保戶申請理賠時需備妥病理報告以及在診斷書上註明完整手術名稱,才能讓理賠申請更為順暢。國內癌症險的種類繁多,中國人壽提醒民眾投保時需仔細了解保單的保障範圍與權益,買一份最符合自身需求的保單。

中國人壽提醒民眾,雖然國人平均都擁有一張以上的醫療保單,但由於醫學科技的進步及生活型態的改變,原本買的醫療保單內容可能會過時或不敷使用,因此建議女性要定期檢視自己的保單,如發現保障不足,可選擇能彈性配置險種、符合預算又有充足保障的醫療險商品,讓保障更加完整。此外,在購買醫療險之前,要充份了解保障內容以及保單條款的約定事項,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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