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國安法重判 台積:對違反保護營業秘密零容忍

2026/04/28 08:35

MoneyDJ新聞 2026-04-28 08:35:22 新聞中心 發佈

台積電(2330)洩密案宣判,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昨(27)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對涉案的四名台積電前工程師判處二至十年不等徒刑;Tokyo Electron(TEL;8035.JP)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科創因監督不周遭判罰金1.5億元,此為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條款上路後的首例重判案件,也是依國安法對法人企業開罰的首例。

對此,台積電回應,公司對任何違反公司保護營業秘密與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追究到底;公司亦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和監控機制,並在必要時與相關執法機構合作,以確保公司競爭優勢及營運穩定,保護公司核心競爭力和全體員工共同利益。

東京威力科創則回應,本案為個別前員工違反規範所致,法院認定公司未善盡監督責任,對此公司以極為嚴肅態度看待,且已啟動全面檢討內部管理制度。未來將強化資訊安全控管、員工行為規範和法遵機制,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而本次事件並未涉及公司層級決策或策略性行為,也無證據顯示存在系統性機密外流,因此,對公司整體業務與客戶合作關係未構成實質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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