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5-20 11:15:48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工信部17日發佈《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對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參與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的轉售企業提出服務質量、號碼資源、批發價格、長期服務保障措施、退出機制等多方面保障要求。
工信部主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展開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是為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充分發揮民間資本靈活、創新的優勢,並為正式商用奠定基礎。
根據該方案,獲得試點批文的轉售企業可以從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行動通訊服務,重新包裝服務內容,以自有品牌展開包括行動話音業務、短信/彩信業務、行動數據業務等在內的行動通訊業務。
申請者的具體條件包括:申請者為依法設立的民營公司;有與展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及設施;具備網路與訊息安全保障能力;具備行動通訊轉售業務商業合約。
工信部主管人士表示,轉售企業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只是競爭的關係,更是合作的關係,希望雙方在試點過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贏的模式,共同將行動通訊市場這塊蛋糕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