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國外股票型「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其中新臺幣級別8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20億元,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自111年10月1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國內及外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含NVDR)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國內及外國之「智慧聯網電動車相關產業」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60%(含)。
「群益智慧聯網電動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