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大型投資案明年起須審核耗能

2012/08/23 08:41

精實新聞 2012-08-23 08:41:18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為因應全球能源短缺情勢,明年起,大型投資案都須依「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送審;國內電力供應將採總量管制,並以分區分期概念控管用電需求,如超過區域供給總量上限,原則上將不同意開發。

經濟部長施顏祥指出,經濟部能源局依據能源政策綱領,研擬「能源開發及使用準則」,以「安全穩定、效率運用、潔淨環境」為發展願景,最快今年底正式對外發布,明年元旦起實施。

施顏祥表示,過去政府能源供給的邏輯是「以需定供」,國內需要多少量,政府盡可能滿足,未來將依「合理需求訂定供給總量」,以分期、分區方式提供容量,因此大型投資計畫必須先做能源評估,新制上路後,可使國內能源使用更加優化與合理化。

他也表示,能源使用評估不會比環評程序複雜,企業向經濟部申請審核時,也可同步向環保署申請環評,「過程不會擾民」。

新制上路後,以電為例,未來企業新增投資,只要1年契約容量超過1.8億度,就必須經過經濟部「能源使用評估」審核。經濟部測算,1.8億度相當約國內前125大工廠1年用電量,大約是聯電(2303)、奇美電(3481)旗下任何一廠,或台泥(1101)和平廠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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