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5011)久陽-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於109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新臺幣2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55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擬於110年1月25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數:普通股52,035,3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520,353,29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普通股72,035,3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720,353,290元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電話:02-33930898)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本次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依下列方式發放,並於同日掛牌上櫃買賣:
(一)採集保帳號劃撥者,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本公司將於110年1月25日將所認之股數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二)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於開立證券帳戶後,持本公司寄發之現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之「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逕向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三)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