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達成共識,未來將加強管制電子菸

2017/10/03 11:38

(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於昨日進行討論,會中達成共識,將禁止電子菸的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並將等同於吸菸行為,未滿18歲及孕婦都不得吸食,同時也禁止在公共場所內吸食。

綜合媒體報導,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表示,電子菸不但含有尼古丁,且都是化學物質,加上目前國內吸食電子菸的青少年有增加的趨勢,為保護青少年健康,有必要加強管制。

而未來《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通過後,違法販售者的罰鍰也將提高到1萬至5萬元;違法製造或輸入者則可罰5萬至25萬元。

除了電子菸的相關規定以外,此次修正案內容還包括禁止加味菸,未來菸品不得使用花果香等口味,並擴大包裝警示圖文,從現行不得少於35%提高到85%;而若有民眾因勸阻吸菸或拒絕供應菸品給18歲以下者而遭到侵害,草案增訂將提供法律及醫療扶助。

然而對於電子菸的禁止規定,不少人擔心全面禁止可能會使電子菸交易地下化,品質難以控管的情況下會產生出更多的問題。

(本文由 Knowing 授權轉載)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