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國碁擬合併。NCC:會確保消費者福祉

2014/05/27 18:20

精實新聞 2014-05-27 18:20:28 記者 鄭盈芷 報導

針對亞太電(3682)擬與國碁合併,以及相關衍生的頻譜移轉問題,NCC副主委虞孝成表示,雖然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83條有規範700、900MHz合計頻寬上限,不過83條也指出若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核准,都可不受此項限制,至於雙方合併案則依電信法15條規定,需經NCC審查同意才可執行,而NCC也會要求業者申請時須提出合併後存續公司經營企劃書,確保原有消費者之福祉,同時還會考量整體產業公平競爭,以及行動通訊市場之發展。

針對亞太電、國碁未來合併面臨之頻譜移轉問題,虞孝成指出,若要申請頻譜轉讓,依照法規,雙方都必須為4G經營者才可申請頻譜移轉;以此看來,亞太電與國碁都需先取得4G特許執照。

目前市場普遍認為,亞太電今年下半年就可取得特許執照,而國碁則卡在華為設備採購問題,NCC先前表示,最晚將在7月8日回覆能否採用,不過根據NCC態度,7月之前應該就會有答案出來。

未來待亞太電、國碁雙雙取得特許執照後,雙方若要申請頻譜轉讓,依照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也需經NCC核准。

另外,未來亞太電若與國碁合併後,國碁將成為消滅公司,關於先前國碁參與4G釋照所承諾之事宜,以及相關權利、義務等該如何履行等問題,虞孝成則指出,雙方申請合併時,NCC會要求業者提出合併後存續公司之經營企劃書,作為審核的依據,NCC在審核合併案時,也會確保原有消費者之福祉,同時還會考量整體產業公平競爭,以及行動通訊市場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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