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1-12-05 11:47:24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大陸銀行業在實施《巴塞爾協議III》(Basel III)過程中,需努力維持國際標準及中國國情之間的平衡。
王兆星表示,如果對大陸銀行業資本要求過高,亦或是遠高過於國際水平,那麼必定會抑制及損害大陸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王兆星亦指出,銀監會需要尋找一個更加合適大陸銀行業的資本監管標準,在達到國際標準的同時,也保護及提升大陸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大陸近期公布銀行業監管草案,其中為遵守《巴塞爾協議III》中的規定,於草案中要求國內重要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1.5%,而對一些較小型銀行的要求則較略低一點。
為使與《巴塞爾協議III》保持相同標準,大陸將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最低核心資本充足率於2013年達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