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7)北基-代子公司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購置儲能設備終止案(變更111年12月2日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中壢區自立段,儲能系統建置儲能電池模組採購
2.事實發生日:113/8/23~113/8/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儲能電池模組買賣契約總價新台幣1,512,0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本集團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依該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興建儲能電池模組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緣本公司於111年12月02日經董事同意之儲能電池模組採購案,已於111年12月16日與「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儲能電池模組買賣契約,原合約總價為新台幣1,512,000,000元。
經公司內部評估案場地點及儲能市場環境等相關因素,決議終止開發,並擬依照合約規定以書面通知「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該契約,且本公司無違約情事故無須支付本案之任何價金。
本案於113年8月23日經董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