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獨董徐火旺對董事會解任總經理張晉嘉、授權董事長處理曠職人員案表示「棄權」

2020/08/31 16:5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09)東林-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徐火旺對董事會議案表示意見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08/31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火旺:上醫國際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1)解任總經理張晉嘉案。
(2)授權董事長處理本公司曠職人員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就解任總經理張晉嘉案之投票出具書面表示「棄權」。
並表示下列發言:
依公司法29條,解任總經理本來即屬董事會職權,此部分並無疑義。
惟經初步了解,張晉嘉總經理似乎有請病假,如果查明屬實,並提出就醫證明,則其未出席履行職務即屬有正當理由,況109年8月24日第八次董事會後,本公司隨即做出「停止張晉嘉職權之公告」,如若現今以其「未經董事會或董事長同意,、、、、、,並未再至公司履行總經理職務」恐有違誤。
未來處理該員相關離退手續時,請慎重卓處,以避免滋生無謂糾紛或訴訟。
(2)就授權董事長處理本公司曠職人員案之投票出具書面表示「棄權」。
並表示下列發言:
有關曠職人員請依法處理。
惟就是否確實屬於曠職,認定上請務必嚴謹、謹慎,如果員工依規定請病假、事假、年假等,則同樣屬於有正當理由,若遭到本公司以無故曠職論處,未來將引發勞資糾紛,對公司形象相當不利。
況且員工性質上多屬聽命行事之人,並無真正的善惡之分,因此建議針對此等人員之缺席寬予認定,並妥善處理其資遣事宜。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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