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中國信託投信申請募集「中國信託全球新興市場策略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11核准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中國信託全球新興市場策略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50億元整,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本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本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所稱新興市場係指符合國際貨幣基金( I M F )所定義之新興和開發中經濟體(Emerging and Developing Economies),或 JP 摩根全球新興市場債券指數(JP Morgan EMBI Global Index)、 JP 摩根新興市場企業債券指數(JP Morgan CEMBI Broad Index)、 JP 摩根全球新興市場當地貨幣債券指數(JP Morgan GBI-EM Global Diversified Index)等任一指數成份之國家或區域。(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