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非普通住房標準 擴大稅收優惠覆蓋面

2024/11/18 13:28

MoneyDJ新聞 2024-11-18 13:28:3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綜合陸媒報導,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一是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二是明確取消標準後相關個人住房交易稅收事項。該《通知》自今(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中明定,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取消2%核定徵稅規定。

此外,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依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執行。據《公告》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依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契稅優惠政策全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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