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鋒裕匯理全球淨零碳排企業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8月8日核准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鋒裕匯理全球淨零碳排企業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含)。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國內外「全球淨零碳排企業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5%(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