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2-21 13:31:28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為因應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大陸證監會將進一步放寬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條件,簡化審核程序,提高監管效率。大陸證監會昨(20)日公佈《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表示不再設立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的門檻,而該項措施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證監會表示,該項措施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1999年7月14日發布的《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同時廢止。
分析人士指出,該項政策的出台為大陸中小企業赴境外上市提供更多便利,有利於緩解A股市場融資壓力。
該指引的重點是對境內企業於境外發行門檻不再設定企業規模、獲利、籌資額等條件,取消「淨資產不少於人民幣4億元」、「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人民幣」等相關要求,只要求擬赴境外上市的企業符合境外上市地的相關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