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9-27 10:42:49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和訊網報導,大陸原定於節前要推出的大病保險實施細則,因考慮到種種細節,將延後至十一假期後公布。
據瞭解,此次將推出的大病保險實施細則,有望明確大陸保監會對於參與經營大病保險商業險企,給予政策傾斜,以及適當減免監管費、調整大病保險資本要求等內容,以降低營運成本。同時,為了防止出現惡性競標情形,大陸保監會將明確,原則上允許各集團於一個省市區內由一家子公司開辦大病醫保業務。
在市場上,各方都極為看好此塊將可年新增400至500億元的保費大單,但想要吃下並非易事。對此,大陸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強調,大病保險在大陸是一個新型態的市場,具備參與主體多、涉及領域廣、服務鏈條長、風險複雜等特點,因此,對於保險業專業水平、風險控制等也提出較高的要求。
從性質面來看,大病保險有別於其他的商業健康保險,其具備公共服務產品屬性;從經辦風險面來看,大病保險並不允許進行風險篩選,其風險保障額度較高,風險構成較複雜;從實施目的面來看,大病保險主要關係著民生保障,具備較強政策性。
根據大陸之前所發布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後大陸凡是參加基本醫保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所需資金可從基本醫保基金中籌集,個人無需額外繳費。因此,各地區是否能維持大病保險資金來源,是大病保險可否持續推動的主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