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投信產業興利與除弊並重之相關措施
投信產業係金融產業發展不可或缺之一環,經查截至102年1月底止,國內公私募基金規模為新臺幣1.98兆元、全委資產管理規模為0.9兆元,國內投信事業管理資產規模合計已達2.88兆元,管理規模逐年成長,且隨著近年國內人口老化趨勢、退休理財需求殷切,故國內對資產管理確有龐大需求。
投信產業除可滿足國人投資理財需求並為投資人創造投資效益外,因其具備高附加價值優勢,能連帶提升其它產業之業務發展,如銀行保管業務、證券商受託買賣及資產評價業務等,有助於提升整體經濟產值,另經統計截至100年底,投信事業所雇用之總人力達4,240人,且投信事業繳納之營業所得稅及營業稅合計達17.65億元,對國內就業率及稅收具有一定貢獻。
為扶植國內投信產業發展,金管會於近期推動之「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及「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等計畫中已納入多項投信法規鬆綁政策,如:簡化基金審核程序,逐步採基金申報生效制,並放寬相關投資限制(如開放投信事業得募集人民幣基金及多幣別基金等)。
另在102年1月29日兩岸證券監理合作平臺會議中,亦積極向陸方爭取放寬對我國投信產業之相關限制,如:放寬臺資證券機構投資大陸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及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RQFII)投資額度為1,000億人民幣等,未來金管會將秉持開放態度,持續檢討相關投信法令並推動相關興利措施。
近來投信事業發生從業人員涉及炒股收賄情事應屬少數個案,按現行投信投顧法令已明定資產管理業及相關人員應遵循相關法令,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金管會並要求投信事業應切實落實內控制度之執行,且將加強投信事業業務檢查,以遏阻投信從業人員不法行為,另金管會除重申對於不法行為將嚴懲不貸外,並將於近日邀集投信業者研議如何落實從業人員行為紀律之管理及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另將聽取投信業者對於資產管理業發展之相關建議,俾使相關法令之推動及執行得以發揮成效,並維持投資人對證券金融市場之信心,促進提升投信產業發展。(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