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6-03-18 12:52:3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櫃買中心今(18)日表示,為提升台灣國際債券次級市場之流動性,以健全債券市場發展,參照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及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規劃建置國際債券流動量提供者制度,將於3月31日開始實施。
櫃買中心於去年開始規劃建立國際債券流動量提供者制度,未來每一檔新發行的國際債券都必須由發行人指定至少一家流動量提供者進行買賣報價,藉以活絡交易市場,提升市場流動性。
櫃買指出,國際債券流動量提供者制度實施後,新發行的國際債券發行年限超過7年者,流動量提供者每日應於櫃買中心網站揭示買賣參考報價,若發行年限在7年以下者,則應於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在櫃買中心的國際債券交易系統持續提供買賣雙向報價,在買賣報價價差的規範上,5年期以下債券的買賣價差不得超過0.5元,5~7年期債券不得超過0.8元。
櫃買表示,新制實施前將給予發行人與承銷商作業緩衝期,自今年3月31日以後發行的國際債券即全面適用新制規定,新制雖然會增加流動量提供者的責任與風險,但藉由公開、連續、有效的雙向報價機制,將有助於健全國際債券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