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權證報價規則,買賣權證不吃虧
證交所表示,確保市場交易安全為證交所一貫的使命,讓大眾投資更穩當為證交所積極推動的重要理念,為維護投資人交易時的各項權益,證交所藉由分享實際查核案例提醒投資人注意,期使投資交易更安全、更安心。
【投資小百科】-案例分享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日接獲投資人陳情,指稱買進某檔個股型權證後,發現這檔權證流動量提供者沒有申報賣出價格,有坑殺投資人之嫌,遂向證交所提出陳情。經證交所派員查明後,發現該檔個股型權證標的股票20天交易日歷史波動率超過該檔權證最佳委買價格隱含波動率達5%,符合證券商得不申報賣出價格的時機,因投資人未細閱該權證之公開銷售說明書不瞭解此一不報價時機,致誤以為流動量提供者未申報賣價。
※竭誠為您服務,證交所小叮嚀※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買賣權證,應先瞭解權證的報價規則,如個股型權證、電子指數權證或金融指數權證其標的20天交易日歷史波動率超過權證最佳委買價格隱含波動率達5%時,及台股指數權證有期交所每分鐘公告之臺指選擇權波動率指數(VIX)超過權證最佳委買價格隱含波動率達3%時,均為流動量提供者得不申報賣出價格的時機。這些資訊於各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中皆有記載,投資人可透過證交所的官網及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購(售)權證專區」查詢得知。另投資人若對證券商發行之權證,有任何造市掛單的問題,均可致電各權證發行人服務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