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通過失業改革法案,失業金給付縮短為兩年
比利時眾議院於2025年7月下旬通過重大綜合配套法案(Loi-programme),核心為改革失業給付制度,調整現行社會福利結構,促進國民重返就業市場。新法預定自2026年1月1日生效。
給付年限縮短與配套措施
此法案關鍵變革,係將現行原則上無期限之失業給付,限縮為最長2年。期限屆滿後,失業者將喪失領取傳統失業給付之資格,須轉向公共社會福利中心(CPAS)申請社會整合收入(Revenu dintégration sociale)。該整合收入制度不僅提供生活補助,更要求領取者參與個人化就業輔導,藉由培訓以助其自力更生。
新制採分階段實施,首波將衝擊已領取失業給付逾20年之長期失業者,預計2026年受影響人數將逾18萬。
例外條款與給付結構調整
為平衡衝擊,法案亦設豁免條款。凡接受缺工職業培訓、符合特定年資之高齡勞工,以及藝術、港口等從業人員,均不受2年期限所限。此外,給付結構亦經調整,雖提高失業初期給付比率,其後則加速遞減,藉此強化重返職場之經濟誘因。
此綜合配套法案除失業改革,亦旁及多項財政措施,涵蓋登機稅、加值型營業稅(TVA)之稅率調整,並引進法人離境稅。(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