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擬以1:0.54換股比例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成為明安100%子公司

2024/04/15 17:0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420)明揚-公告本公司於113/04/15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3/04/15
2.公司名稱: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企業併購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股份轉換,成為明安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民國113年4月15日下午4:00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明安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938)(下稱「明安」)與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420)(下稱「明揚」)於今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企業併購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股份轉換,由明安以發行新股為對價取得明揚百分之百股權。本次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為明揚普通股每1股換發明安新發行普通股 0.54 股,明安預計增資發行普通股 14,418,845 股予明揚除明安外之持股股東,明揚預計於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討論此案,俟明揚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及換股作業完成後,明揚將依相關規定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櫃及申請停止公開發行,投資人權利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暫定113年9月30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

明安主要從事高爾夫球桿頭、球桿、整組球桿、高爾夫球、自行車碳纖維零配件等運動休閒用品,與複合材料及相關工業製品業務,其中高爾夫球相關營收主係由明揚所貢獻,明揚主要產品包含高階比賽球、四層高爾夫球、三層高爾夫球、二層高爾夫球、練習球及其他特殊規格之高爾夫球。

目前明揚在復工及重建事宜需要投入龐大資源,面臨重大困難與挑戰,為能及時滿足市場與客戶期待,兼顧股東及員工權益,亟需集團資源挹注,故基於企業價值極大化之理念,預計透過本次股份轉換,以整合集團資源,從產品銷售、產能利用、客戶服務及人力資源等層面進行整合,資源使用將更加有效率,更具市場競爭力,增加雙方營運優勢並提升集團整體績效,相信得以創造股東、員工及客戶最大利益。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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