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促地方採行囤房稅,6縣市表明跟進

2021/11/24 09:02

MoneyDJ新聞 2021-11-24 09:02:2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財政部昨(23)日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討論房屋稅議題,希望台中、高雄等房價波動較大的縣市能夠比照台北市及台南市,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以及新竹縣市都表態將會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近期部分地區房地產價格異常上漲,外界持續關注囤房稅議題,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11月3日全體委員會議決議,請財政部洽各地方政府,瞭解房屋稅現制下,稅基、稅率未能落實調整困難之處,並就非自住住家用等房屋的法定稅率是否調整及稅收影響徵詢其意見。

為此,財政部昨日就「研商推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相關事宜」及「研商如何落實依法重行評定房屋稅稅基」,邀集相關地方稅稽徵機關進行討論。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並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另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地方政府亦得於房屋稅法定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徵收率;而目前已有對持有多屋者加重課徵房屋稅機制,供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彈性運用。

其中,台北市自2014年就已實施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對於持有非自住用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房屋稅為2.4%,而持有三戶以上(含三戶)則每戶課徵3.6%房屋稅。台南市也預計自明年7月開始實施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含五戶)每戶課徵2.4%房屋稅,六戶以上(含六戶)每戶課徵3.6%房屋稅。

在昨日會議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以及新竹縣市都表態明年將會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不過所有縣市均反對採納全國歸戶囤房稅制,認為這將導致稅制複雜,且各縣市間可能產生協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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